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1-1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规划和管理工作,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就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按照《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各次考试地点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二、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加强科学精准防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到“应考尽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权益。确有困难的,按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告考试变更有关事宜,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按照“谁公告,谁负责”的原则,向考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稳定。三、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打着“保过”“命题专家授课”等幌子的不法培训活动,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障各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附件: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2年1月7日附件下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pdf附件⬇⬇关注盛世立成教育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资讯⬇⬇

消防设施操作员预报名开始了!考生预约报名操作指南!

2022-01-04

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由原先集中抢报名额调整为全天候开放报名,今日正式开始了!      对预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的人员系统将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按照各鉴定站实际鉴定承载能力自动匹配至后续的鉴定计划中。关于预报名考生信息填报的说明一、报名对象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申报条件的考生均可参与预报名。2019年理论考试合格、技能未考核的考生无需预约报名;在鉴定一体化系统中参加过考核且有补考资格(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补考无需预约报名。二、报名范围本次开放预报名的鉴定站有: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鉴定站。以上地区除吉林只开放初级 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外,其余地区均开放初、中级 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和中级 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的预报名。三、报名条件考生须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北京、河北、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鉴定站收取鉴定费用,不限制生源地。天津、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湖北、宁夏鉴定站不收取鉴定费用,本人户籍地或工作单位须为报考所在地。四、预报名操作指南预报名窗口暂时仅在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预报名系统首页(https://xfhyjd.119.gov.cn/#/index)开放,微信公众号等其它渠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单次只能预报名一个鉴定站、一个技能等级、一个方向,如需修改预约信息须在取消当前预约信息后重新预报名。第一步:账号注册未注册的考生,首先通过官网首页“考生注册报名”或“考生预约报名入口”进入登录界面:进入考生注册界面,进入考生注册界面,输入手机号(将用于密码找回、接收考务提示短信等)、短信验证码、姓名、身份证号(后期不可修改)、密码(8-16位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特殊字符)后,点击注册。第二步:登录账号通过官网首页“考生预约报名入口”进入登录界面:第三步:填报信息后先选择预报名鉴定站:然后预选职业方向和技能等级,并点击提交:最后,对填报信息进行验证并确认:预报名成功后,页面显示本人预报名的鉴定站、等级、职业方向和排队序号,可在此查看本人排队序号变化。如需更改预报名的鉴定站、技能等级或职业方向,须点击页面下方的“重新预约”或“取消预约”按钮,重新预报名,原排队序号不再保留,新的排队序号以预约成功后的页面显示为准。⬇⬇关注立成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资讯⬇⬇

人社部: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

2021-12-24

9月27日,住建部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1、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全国范围内准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聘用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的,不再加贴防伪贴;因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注册证书。2、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12月17日,人社部发文: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一建、注安、一造、一消、监理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通知原文: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2112/t20211221_430806.html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推行电子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电子证书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见附件样式1)。1.注册城乡规划师2.注册测绘师3.注册核安全工程师4.注册建筑师(一、二级)5.监理工程师6.造价工程师(一级)7.建造师(一级)8.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9.注册验船师10.护士执业资格11.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12.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13.注册计量师(一、二级)14.执业药师15.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中、高级)16.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17.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18.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9.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20.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21.设备监理师22.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23.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中级)24.翻译专业资格三、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电子证书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的电子印章(见附件样式2)。1.拍卖师2.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3.资产评估师4.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5.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6.税务师7.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四、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五、推行电子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项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附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样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1年12月16日

第三批消防设施操作员12月10日-14日开始报考了!

2021-12-08

今天,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告》,24个省即将开考!通知原文:信息来源: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102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安排,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组织符合条件的鉴定站开展2021年度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内容        鉴定工种:消防设施操作员        职业方向: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        鉴定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具体鉴定内容根据各鉴定站公告为准        二、鉴定机构        参加本次鉴定的机构有:        辽宁鉴定站、吉林鉴定站、黑龙江鉴定站、上海鉴定站、江苏鉴定站、浙江鉴定站、安徽鉴定站、福建鉴定站、河北鉴定站、江西鉴定站、山东鉴定站、湖北鉴定站、湖南鉴定站、广东鉴定站、广西鉴定站、重庆鉴定站、四川鉴定站、贵州鉴定站、云南鉴定站、西藏鉴定站、陕西鉴定站、青海鉴定站、宁夏鉴定站、新疆鉴定站。        三、鉴定对象        符合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中级报名条件的考生。        四、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0日8时至2021年12月14日20时,其中补考考生报名时间为10日8时至20时,新报名考生报名时间为11日8时至14日20时。        考生可在报名前注册账号并完善个人信息        五、报名条件        按照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申报条件执行。        六、报名方式        方式一:通过官网首页“考生注册报名”进行在线注册报名        方式二:微信搜索公众号“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通过底部“考生报名”进行在线报名        具体操作方法见各鉴定站公告详情        七、报名准备资料        具体以当地鉴定公告为准        八、鉴定标准        此次考试按照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        九、鉴定时间        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28日        具体时间根据当地鉴定站开考时间为准。        十、鉴定费用         具体以当地鉴定公告为准。

二建注册流程有变,这四个省注意了!

2021-12-04

截至目前,注册流程有变的省份包括广东、山东、陕西、江苏等地,下面我们看看其具体情况。广东省2021年10月29日,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发布了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主要包括业务类型,办理流程【1.入库登记(含登记流程);2.注册申报(①个人申请,②企业申请,③注册核准);3.证书发放】,其他方面等内容。原文链接:http://gdzczx.gdcic.net/gdzczxIms/zcgl/zcgl_details.aspx?id=8139山东省2021年9月29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主要涉及如下内容:(1)实行网上办理;(2)启用电子证书;(3)其他要求。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通知中最下方的三个附件:(1)二级建造执业资格注册个人版和企业版操作使用说明;(2)二级建造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查询方法;(3)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样式。原文链接: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1/9/28/art_187915_10297442.html陕西省2021年11月12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启用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新系统相关事宜的通知“。通知中最下方的附件中有文字版和视频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管理新系统操作流程。原文链接:http://jszf.shaanxi.gov.cn/zixun/2021/11/4658.shtml?t=2006江苏省2021年11月15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办理职业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公告分别从注册申报、办理流程【1.网上申报(①个人实名认证;②个人发起申请;③企业确认提交申请);2.网上受理审批;3.电子证书颁发和领取】、其他事宜等方面作了介绍。通知中最下方的附件中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业务服务平台操作说明》。原文链接: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1/11/15/art_49384_10114103.html⬇⬇关注盛世立成教育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资讯⬇⬇